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做好我校2024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,根據《教育部 财政部關于印發〈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〉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、《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〔2024〕27号)、《江蘇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》(蘇财規〔2020〕28号)、《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實施細則》(蘇教助〔2021〕1号)和《蘇州科技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辦法》(蘇科〔2022〕60号)等文件精神,結合學院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,每年評審一次,所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(全脫産學習)碩士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。當年畢業的研究生不再具備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格。
第二章 申請條件
第三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:
(一)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;
(二)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學校規章制度;
(三)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良;
(四)學習成績優異,名次靠前,課程加權平均成績在80(含)分以上,且單科成績不低于70分;
(五)科研能力顯著,發展潛力突出,有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和适應專業崗位的綜合素質;
(六)積極參加學校各類社會工作、文化活動、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等。
第四條 新入學研究生在滿足第三條中(一)(二)(三)的前提下,須入學考試總成績優異,且原則上在入學前一年内取得一定科研成果、綜合表現突出。
第五條 研究生出現以下任一情況,不具備當學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:
(一)欠繳學費、住宿費者;
(二)課程考試有不及格科目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;
(三)參評學年違反國家法律、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或處分(含警告)仍未解除者;
(四)有抄襲剽竊、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;
(五)參評學年學籍狀态處于休學、保留學籍者;
(六)延長學年者。
第六條 參評學年内,因國家和單位公派出國留學或校際交流在境外學習的研究生,仍具備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;由于因私出國留學、疾病、創業等原因未在校學習的研究生,該學年不具備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。
第三章 評審組織
第七條 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,由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,分管領導任副主任委員,學院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、研究生導師代表、研究生秘書或輔導員、研究生代表等任委員,負責本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實施細則制定、申請組織、初步評審等工作。
第四章 評審依據及辦法
第八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依據學習成績、科研情況和綜合表現整體考量,按總分排名從高到低确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人選。分新入學研究生和高年級研究生兩類計算,其中新入學研究生拟錄取最終成績按百分制折合後計算。
新入學研究生計算公式:總分=拟錄取最終成績(60%)+入學前一年的科研成果(30%)+入學前一年綜合表現得分(10%)
高年級研究生計算公式:總分=學習成績(40%)+科研成果分(50%)+綜合表現得分(10%)
第九條 高年級研究生學習成績按已修學位課課程成績加權平均分折算;專業學位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含高質量專業實踐報告。科研成果和綜合表現的類型、檔次及分值見附錄。
第十條 科研成果研究生本人應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(導師為第一作者);高年級研究生的科研成果,第一署名單位應為蘇州科技大學。
第五章 評審程序
第十一條 個人申請。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向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,如實填寫《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》(附件二,雙面打印,一式五份),《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科研成果及獲獎情況彙總表》(附件三,一式三份),課程學習成績單(加蓋學院公章,一式三份),并提供發表論文的期刊原件及其檢索證明、競賽獲獎證書原件,及其他需要提交的證明、證書原件。
第十二條 學院初審。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,确定推薦人選。
第十三條 結果公示。推薦人選确定後進行公示,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;公示無異議後,報學校研究生院。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研究生及相關人員,可在學院公示階段向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,評審委員會及時研究并予以答複。如申訴人對學院作出的答複仍存在異議,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。
本細則由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伟德bevictor中文版
2024年9月24日
附錄:科研成果和綜合表現的類型、檔次及分值
科研成果 |
類型 |
檔次及分值 |
備注 |
學術論文 |
A檔 |
每篇70分 |
《新華文摘》全文轉載、SSCI、A&HCI、SCI收錄論文 |
B檔 |
每篇60分 |
校中文核心期刊一類 |
C檔 |
每篇50分 |
校中文核心期刊二類、《人民日報》或《光明日報》(2000字以上) |
D檔 |
每篇40分 |
校中文核心期刊三類、《新華文摘》論點摘編、《中國社會科學文摘》和《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》摘引、《人大複印資料》全文轉載 |
E檔 |
每篇30分 |
北圖中文核心期刊、EI(限境内中文期刊)、CSCD(核心庫)收錄論文 |
F檔 |
每篇5分 |
普通期刊,最多累計兩篇。 |
高質量專業實踐報告 |
|
每篇8分 |
報告必須緊扣所學專業,有一定見地,字數原則上不少于7000字。 |
創新工程項目 |
省立省助 |
每項6分 |
立項通過得分。 |
省立校助 |
每項4分 |
校立校助 |
每項2分 |
學科競賽 |
特等獎 |
每項60分 |
1.級别系數國家級為1,省級為0.5,市級0.3,校級0.1; 2.類别系數個人項目為1,團體項目排名第一為0.8,排名第二為0.5,第三及以後為0.3; 3.同項以最高分計。 |
一等獎 |
每項50分 |
二等獎 |
每項40分 |
三等獎 |
每項30分 |
會議報告 |
國際會議(境外) |
15-25分 |
參會并作口頭報告計25分,Poster計15分,須附有效佐證材料,學制内僅計1次。 |
全國性會議 |
10分 |
參會并作會議報告,須附有效佐證材料,學制内僅計1次。 |
省級會議 |
5分 |
參會并作會議報告,須附有效佐證材料,學制内僅計1次。 |
校級學術論壇 |
3分 |
須有佐證材料。 |
綜合表現 |
日常表現 |
榮譽稱号 |
每項1-15分 |
國家級榮譽15分;省級榮譽10分;校級榮譽(優秀黨員、五四獎章7分,優研、優幹5分,優團幹、優團員3分,各類校級文體活動一等獎2分、二等獎1.5分、三等獎1分)。同一級别不同項可累加,同項以最高分算,國家級累計不超過20分,省級累計不超過15分,校級累計不超過10分。 |
社會工作 |
學校 |
1-8分 |
1.校研究生會主席6分、副主席4分、部長3分、副部長2分、幹事1分(校研究生青協比照執行); 2.院研會主席4分、副主席3分、部長2.5分、副部長1.5分、幹事0.5分; 3.黨團支部書記、班級班長2分、黨團支委1分。幹部累計加分不超過8分。 |
學院 |
1-6分 |
新聞、文藝作品 |
《中國研究生》等國家級媒體 |
每篇10分 |
省、市、校級媒體最高分别限計2次,累計不超過15分。 |
省級媒體 |
每篇5分 |
市級媒體 |
每篇3分 |
《蘇州科技大學報》等 |
每篇2分 |
大學生課外競賽項目 |
實踐類競賽項目 |
特等獎40分 |
1.級别系數國家級為1,省級為0.5,市級為0.3,校級為0.1; 2.類别系數個人項目為1,團體項目排名第一為0.8、排名第二為0.5、第三及以後為0.3;3.同項以最高分計。 |
一等獎30分 |
二等獎20分 |
三等獎10分 |
其他 |
一等獎30分 |
與本學科密切相關的競賽項目,由學院學術委員會或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認定。 |
二等獎20分 |
三等獎10分 |